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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操作规范

撰稿时间:2015-07-31 15:45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操作规范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111日颁布,20071028日修订)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2011]949号)

第四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第十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2011]949号)规定,负责由本级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同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项目备案后、正式开工建设前,按属地原则向备案机关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进行登记备案。

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实施。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2011]949号)第十三条规定,审批条件:

 节能审查机关主要依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

(一)节能评估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准确适用;

(二)节能评估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

(三)项目用能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

(四)节能评估文件提出的措施建议合理可行。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桂发改环资[2011]949号)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六、申请材料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2、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提[MS1] 供项目备案证复印件一份(需查验原件)。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1、咨询电话:(07722660209

2、投诉电话:(07722620002

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报材料示范文本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工作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附件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名称:需和我委批复文件上的一致

填表日期: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单位负责人

 

 

通讯地址

 

负责人电话

 

 

建设地点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项目总投资(万元)

需和我委批复文件上的一致

 

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

□核准

□备案

 

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面积(平方米)

需和我委批复文件上的一致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需和我委批复文件上的一致

 

年耗能量

能源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核定年耗能量

 

电力

万千瓦时

***.**

1.229

***.**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耗能工质种类

计量单位

年需要实物量

参考折标系数

年耗能量(吨标准煤)

核定年耗能量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1.是否应用可再生能源  □是 □否 

 

2.可再生能源应用种类  □太阳能 □地源热泵 □其他         

 

3.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平方米)         

 

 

 

节能主管部门

经办人意见:

签名

 

日期

       

 

主管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名

 

日期

       

 

单位领导审定意见:

签名

 

日期

       

 

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核定年耗能量”一栏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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